1.手机被派出所扣了多长时间能拿出来

2.在派出所扣押手机什么时候可以拿

3.嫌疑人手机被派出所扣多久可以拿

4.派出所扣押手机的最长时间

5.手机被派出所扣押多久能拿回

6.派出所扣押手机多长时间可拿回来

手机被派出所扣了多长时间能拿出来_警察一直拖着不给手机怎么办

法律分析:1、对于派出所扣押手机不返还的行为,当事人可以向该派出所或者是上级公安机关申诉或者控告

法律依据: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 第一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、诉讼代理人、利害关系人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:

(一) 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,不予以释放、解除或者变更的;

(二) 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;

(三) 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取查封、扣押、冻结措施的;

(四) 应当解除查封、扣押、冻结不解除的;

(五) 贪污、挪用、私分、调换、违反规定使用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物的。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,并在收到申诉、控告之日起三十日以内作出处理决定,书面回复申诉人、控告人。发现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,应当立即纠正。

手机被派出所扣了多长时间能拿出来

法律分析:公安部门扣押手机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,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 第二百二十八条 对查封、扣押的财物、文件、邮件、电子邮件,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,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、扣押,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、网络服务单位;原主不明确的,应当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。

在派出所扣押手机什么时候可以拿

法律客观:
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八十三条,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,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,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;情况复杂、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,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。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。

嫌疑人手机被派出所扣多久可以拿

法律分析:看具体情况定。行政案件的话,一般情况下,扣押期限为三十日,情况复杂的,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,可以延长三十日;刑事案件,扣押到结案为止。但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,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,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、网络服务单位。

法律依据: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》

第九十二条 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,案情重大、复杂的,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律、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,公安机关应当将被扣押物品退还当事人。对扣押物品需要进行鉴定、检测、检验的,鉴定、检测、检验期间不计入扣押期间,但应当将鉴定、检测、检验时间告知当事人。对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未作处理决定的,当事人有权要求退回。

第二百一十七条 对于扣押的物品、文件、邮件、电子邮件、电报,应当指派专人妥善保管,不得使用、调换、损毁或者自行处理。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,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,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、网络服务单位。

派出所扣押手机的最长时间

法律分析:一般为24小时,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最多不超过48小时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,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。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,必须立即释放,发给释放证明。

手机被派出所扣押多久能拿回

法律分析:《刑事诉讼法》对刑事案件扣押物品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,但要求对扣押的物品,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,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、扣押的财物、文件、邮件、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、汇款、债券、股票、基金份额等财产,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,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、扣押、冻结,予以退还。

派出所扣押手机多长时间可拿回来

法律分析:大家都知道,公安部门在办案时,是无权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的,但如果与案件有关,则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查封或者扣押。那么扣押手机多久能退还?如果手机被证实与案件无关,公安部门会在三日内退还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 第二十五条 查封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;情况复杂的,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,可以延长,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。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延长查封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,并说明理由。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、检验、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,查封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、检验、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。检测、检验、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,并书面告知当事人。检测、检验、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。

法律分析:公安局扣押手机,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,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,退还原主。

法律依据: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 对查封、扣押的财物、文件、邮件、电子邮件、电报,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,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、扣押,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、网络服务单位;原主不明确的,应当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。